《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是关于机动车违停的规定,根据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停车辆,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可罚款20到200元,具体要看当地交警执行的标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对机动车停放作出了规定。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机动车停放的规定。包括两层意思。
1、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这里的“规定地点”包括停车场,也包括临时停车泊位。目前在大型的商场、饭店、体育场、电影院、展览馆、车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都设有停车场,还有利用街道、公共广场施划的临时停车场地,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停车规定,将车辆停入这些地点停放。
2、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人行道,顾名思义,是用于行人行走的道路,机动车在此停放会给行人通行带来不便,因此,本法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第二款是关于临时停车的规定。根据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将车停下等人、有人需要上、下车,车辆短暂停留或随时都可将车辆开走等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