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对某套房屋享有共有权,甲占50%的份额,乙占有30%的份额,丙占有20%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屋轮流分别由甲乙丙使用5个月、3个月和2个月。请回答:(1)设甲现在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丙均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如何处理?(2)设甲抛弃自己的份额,该份额归属如何?为什么?(3)设乙在居住期间,房屋廊檐因年久失修掉落,砸伤行人,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