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昨天晚上与他对视的眼神,自己也不知道他会从那边走过来 就这样你看着他 他也温柔的看着你

如题所述

老师原来的签名是“我最不信这劳什子相忘于江湖的鬼话”。
我们都是凡人,不是偶像剧或者玄幻剧里的男女主,可以出个车祸失忆,喝个忘情水,或者跳个忘川就能忘记自己喜欢过谁了。
之前网上有个很火的视频,爷爷就算得了阿兹海默症,儿女和自己名字都忘记了,还是只记得老伴儿,只会喊“老婆”。

所以忘不掉就不要挣扎了。爱情这个磨人的大块头是你想忘就能忘的?你斗不过的。

江湖流传已久的话是要忘掉前任,只有两个解药“一是时间,二是新欢。”

时间要多久?看看咱们都公认的目前最科学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
艾宾浩斯遗忘&记忆曲线
你看,就算你一次都不想ta,甚至只见过一面的人,你要忘记到想不起来的地步也要一个月以上,之后再见面或者有人提到你还是会加强记忆想起。因为这是个无限接近0但永远不会达到0的曲线。

要命的是你重复一次对ta的记忆,记忆马上就更深了,深到你潜意识里哪天忘了自己也忘不掉ta。

你每次说“我要忘掉ta”“我要忘掉ta”“我不能再想ta了”……恭喜你!已经在一秒内想了ta三次!!从你重复对前任记忆的频率来看啊,早就不是长期记忆了,是永久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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