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谢谢你回答我的问题,那请问理赔费用的概念有么?

就是我想写理赔费用是指什么~然后包括直接理赔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还有查勘费的概念

  保险理赔和调查费用的关系

  一个新加入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人员问我,每一起理赔调查费用是多少?我说尽可能少用。这个人不理解,问使用100多元钱能调查出几万元理赔欺诈案件吗?这不是鸡蛋碰石头吗。而我认为,理赔调查案件的费用率和拒赔率是反映一个调查人员能力的数据,当调查人员使用少量调查费用,换回大量本不应支付的赔款,体现的是调查人员的技巧和水平。

  理赔调查和理赔费用关系一般来说要符合下列原则:成本效益原则;重点调查原则;统筹规划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

  每一家保险公司都是追求利益的金融企业,特别是近两年,保险公司在上市和盈利的压力下,更注重成本的控制,理赔调查也不例外,也要注意投入与产出的关系,除考虑调查成本与赔付的金额的关系外,还要制定调查最佳路线和计划。

  例如,笔者处理的一个理赔案例。李某,男,40岁,2005年10月投保养老保险5万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份;2005年12月因肝硬化、肝腹水住院,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调查人员考虑投保2个月就出险,而且是慢性病,对李某治疗医院和居住地进行调查。第一天调查没有查到李某的既往治疗情况,调查人员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考虑了一个周全的调查方案,对附近地区做了认真走访,选择了最佳路线和重点走访人员,并对医院的检查科室做了大量调查,查出李某在2001年已经通过B超查出有肝硬化的事实,李某属于带病投保,严惩违反告知义务,依据《保险法》条款规定,做了拒赔,并解除了保险合同。

  重点调查原则

  现在大多数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采用的调查标准为:1.需要现场调查的;2.在同一保险事故死伤三人以上的或者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3.预计身故给付5万元、残疾给付3万元、医疗费用型给付1万元、医疗津贴型给付超过常规住院时间的;4.合同成立2年内死亡,且给付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5.难以用客观指标、仪器确定残疾的;6.重大理赔案件给付后需跟踪调查的;7.疾病的愈后期明显大于合同期限的;8.疾病的病程明显高于保险合同期限的;9.存在恶意投保、保险欺诈、保险犯罪或其他责任免除可能的;10.出险原因与结果不相符的;11.有挂床住院、不合理用药的、不合理检查可能的;12.上级理赔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的。

  比如,某女教师,投保住院津贴型保险,住院每天可理赔100元保险金。她因胃炎住院,从7月10日一直住到10月10日左右,住院90多天,住院期间花费5000多元。经过调查人员多方调查,发现该女教师开始10天左右按要求在院治疗,后来就每天上午到医院口服药物,或做了检查就回家,有时甚至不去医院,在家看电视、打牌,不符合保险合同要求每天12小时以上在医院住院治疗情况,属于挂床住院。当地住院费用每天仅10元,而且投保人有社保,调查人员认为该案属于超常住院。因此,一般理赔要根据实际情况,重点调查,可以节省费用和人力,不能笼统进行。

  统筹规划原则

  在理赔调查实务操作中,一次性调查成功的不是很多,许多案件调查中原先制订的调查计划可能存在漏洞,这时就需要分析,对调查计划做及时调整。

  如许多重大疾病死亡案件,可能提供的信息是错误的,不完善的,原先检查和治疗的医院是异地或其他姓名,这就需要理赔调查人员在理赔调查过程中有新发现,随案情发生变化及时调整计划,还要确认有无忽略的线索。

  例如,张某投保意外伤害保险3万元,2006年2月意外死亡,根据其亲属提供材料为张某乘坐别人摩托车摔伤死亡,理赔调查人员开始对医院、交警队和相关人员调查,没有发现异常之处,后来理赔人员发现医疗前1个小时开出的化验单为无名氏,与描述乘坐别人摩托车出险存在疑点。理赔人员改变调查路径,最后查出张某为自己无照驾驶摩托车出险,张某亲属中有交警队人员,帮助张某的妻子提供了虚假的材料,这次理赔调查用了100多元的调查费用,将一个看似没有漏洞的意外险索赔给予了拒赔。
  来源:中国保险报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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