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警察职务套改的问题

本人于07年12月考入本地交警系统工作,一年后转为科员,但是至今还未首授,也就是没有警衔,我们这批共有33个人都是这样,我们州和我们一批考起的其他县市公安局的民警在去年底警衔都已全部批下来了,只有我们交警的没有批,每次问政治处的都有借口搪塞,这次问又说警衔和这个职务套改没关系,结果今天套改的表出来了,就没有我们这33个,请问懂的人,我们职务套改没套上是否真的是和警衔有关系?能详细点解答最好!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4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规定:
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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