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上班的时候有一个小偷冒充顾客要求看一天黄金项链,我就打开柜门给他拿,他说不对,我换了一条他还说不对,有换了一条他才说是的,他的同伙就趁我和他说话的空,把手伸进来偷走了左边的另一条80克的价值21000,当时是节假日商场没有保安巡场,柜台没安监控器,是顾客看到告诉商场,商场从化妆区的摄像头看到是团伙作案,现在公司每月扣我500元,我要求一共扣15000,我认为商场公司也有责任,商场安保不到位,监控室发现有人偷东西没人制止,公司柜台也不合格,两米长的柜台只有一个门,照看不到,我不同意要求走法律程序,公司威胁我不走法律程序也要拿回损失,为这件事我寝食难安不知道怎么办,谢谢了!

  报案,这个责任不应由你承担。如果再扣工资,进行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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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与因为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赔偿之间是不同的法律关。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涉嫌违法的,应当承担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未签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本身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第2个回答  2011-01-25
具体要看你给公司造成了什么样的经济损失,而且要看你是没和公司签什么样的合同,是劳务用工合同还是项目单项合同,你没有说清楚是没办法给你解答的。
第3个回答  2011-01-25
有责任的话,是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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