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电动车闯红灯撞在我车上,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责任划分,对方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而后对方家属去将我车玻璃砸碎。我已报警。对方起诉法院要求赔偿1.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损等共计122000元。2.商业险最高限额内赔偿原告228000元。3.承担诉讼费。我交强险、30万三者、不计免赔。请问,1.答辩状我应该如何写?2.我需要请律师吗?3.诉讼费我要全部承担吗?4.保险公司会全赔吗?5.我需要额外承担赔偿吗?如果会,那承担多少?6.对方砸我车的玻璃我是否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谢谢。
那法院判的赔偿金额会超出交警责任认定的金额吗?
追答有可能会,那样你就只能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了,因为你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法院的判决给予赔偿,我只知道这些了,其它的问律师吧,因为律师毕竟在法律上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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