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是一个人吗

如题,两个概念有些分不开,求解释,另外诉讼代理人可以自己担任的吧,那为什么还要弄个代理人呢? 希望有满意的解释,先谢过啦~

两者并不是同一个法律概念。但是如果某律师业务范围即包括刑法也包括民法,他可能在不同案件中身份有诉讼代理人也有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是民事诉讼中的,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因代理权的不同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则是在刑事诉讼中的,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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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1
不是一个人。辩护人常出现在刑事案件中。诉讼代理人在民事、刑事、行政中都可能出现。各自承担的职能不一样。
诉讼代理人不能自己担任。代理之意就是为当事人代为什么代替去做,之所以设立代理人就是为当事人提供帮助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30
1、我国有三大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
2、诉讼代理人主要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之中;
3、辩护人就是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如有帮助,请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30
是的,辩护人就是被告代理人或者被告。
第4个回答  2010-12-30
民事部分为诉讼代理人。刑事部分为辩护人。诉讼代理是基于委托,总不能自己委托自己。代理人一般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如:律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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