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合伙人现在有一个人要散伙,另一个人不同意,怎么办,有工商登记。

如题所述

合伙一般是基于人身信任关系的友好合作或家庭经营,如果没有重大合理或者符合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合伙人不能随意退伙。但如果有合理或当然的事由,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经营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方案双方友好协商。
  
如果是不看好经营前景或个人原因比如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需要退伙,而又没有合伙协议的话,按你说的情况,需要两人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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