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他几个合伙人把所有公共财产拿走,我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也没跟我商量其他几个合伙人私自决定不再做这个生意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如果其他合伙人违反约定,可以依据合伙协议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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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7
他们做的是违法的,因为合伙必须一起弄,你可以告他们,要散伙必须所有人把且别人的债还完,再把剩下的东西分配。追问

这个属于什么案件呢?

第2个回答  2021-10-26
合伙人做生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有另一个股东,这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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