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公司对员工工作状况不满,但在员工未违反公司任何条例时对员工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员工必须工作至月底才给予接触补偿金。该员工在公司工作1年半,2010工作全年,劳动合同上清楚写着员工福利有年终奖一项,请问现在离职的话是否还可得到年终奖金?补偿金应怎么计算,因为公司每个月还有饭补,没有计入工资里,主管给的解释是只赔偿实际工资的1。5倍。在公司工作1年半公司没有提供过任何工资单及各种保险和假别扣除的明细,每月只能自己去银行查看转了多少账,请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3个月工资)。
2、由于已经工作满全年,应得到年终奖金。
3、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规定,饭补应纳入工资范畴,作为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基数。
若因此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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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6
我认为被解雇的员工应拿到年中奖金+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1、年终奖金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2章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或补贴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很明显年终奖属于工资里面的奖金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2、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
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没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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