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自2008年7月16日——2010年7月16日,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合同,但是我工作至今,现在因为工资问题,我想提出辞职,可以获得赔偿吗?不好意思,我还想再问一下,那如果我现在申请辞职,公司是补偿我10年7月至今的工作时间(5个月)的双倍工资,还是我做了两年,补发给你两个月的全额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