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的小故事

如题所述

对于在国家危难时刻,选择弃医从文,决定用文字唤醒中国人的鲁迅先生,我们在中学就有学到他的文章,那么关于鲁迅先生又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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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6
鲁迅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鲁迅是一个不太讲究穿着的人。他爱穿长袍,相对他瘦弱的身材来说,似乎袍子比西装合适。但他确实是太不修边幅了一点,经常穿着长衫在灰尘中行走,感觉竟有点像他笔下的落魄人物孔乙己,于是便闹出了笑话:在电梯里经常被认为是可疑人物;许多人见到他以为是有幸发现了鸦片鬼;有时去买药,竟然连药房里小伙计都鄙视他;走在大街上的时候甚至常被警察搜身……

鲁迅是义无返顾把辫子剪了的人。这在当时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但他面对嘲笑、讥讽、辱骂,依然我行我素。后来他基本上留平头(相当于现在的板寸),他的发质坚硬,根根迎风翘立,铁刷一般,简直酷毙帅呆了。现在的俊男靓女们热衷的染发、烫发等等,和鲁迅比可就小巫见大巫啦。

他懒得理发,而且往往一忙起来数月不理。朋友们开他玩笑:“豫才,你的‘地球’怎么还不削一削?多难看!”鲁迅一本正经地说:“噢!我掏腰包,你们好看!”后来实在看不过去了,才勉强去理一回。有一次走进一家理发店,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还在理发结束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他。理发师一数给了三倍的钱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来理发,理发师见状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精雕细刻”地做,满脸写着谦恭。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先生,今天咋给这点? 您上回……”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处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点,这回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点。”理发师听了如坠云雾。

他的胡子也很有个性,从日本留学回来那几年,他的胡子是日本式的——两头往上翘,看起来很滑稽,被周围的人嘲弄,说他是崇洋媚外。鲁迅烦扰得不行,干脆把胡子修剪成隶书的“一”字,竟然从此平安无事。

看过鲁迅年轻时的照片,觉得并不是很帅,起码和现在韩国、日本的所谓“第一美男”有段距离。但鲁迅对自己却信心有加,一次英国作家萧伯纳见到他说:都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但我觉得你比高尔基漂亮。听了这样的溢美之言,鲁迅不但没有谦卑之词,还竟然说:“我老了会更漂亮!”这个老头真是有意思极了。


鲁迅有很多嗜好。比如爱给人起绰号这个从小养成的习性,至老都未能改。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有一项功课叫“对课”,他的成绩不错,屡受塾师寿镜吾先生的称赞。有一回,一个同学偷看了先生的对课题目是“独角兽”,就悄悄问他对什么好,鲁迅说:“对‘四眼狗’好了。”孰料那人竟真以此回答寿先生,先生是近视眼,正戴着眼镜,听了自然大怒,而他则在一旁以书遮眼,憋不住笑出声来。鲁迅的观察力可谓尖锐,他把女生的哭状起了个惟妙惟肖的称呼——“四条”,因为女生一哭,眼泪、鼻涕齐下也!不是四条吗?他在北大讲课,当时北大有位青年教授叫川岛,留了个学生头,他便给人家起了个绰号“一撮毛”,见面时还亲切地叫他“一撮毛哥哥”,真是搞笑的能手!而且他竟把爱人许广平叫做“害马”,甚至在给母亲写信时也派上用场,说:母亲放心,害马现在很好……

吸烟、喝酒、饮茶可谓是鲁迅的“三瘾”。他的烟瘾一向很大,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支装包。他夹烟的姿势很特别:用大拇指和四个手指拿香烟,而不是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窃以为有现代黑社会老大的风范)。还有一点很有趣,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是从他那件灰布棉衫里去摸出一支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抽出一支,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他这脾气,一直到了上海,仍没有改过。不晓得是怕麻烦呢,抑或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低劣,觉得没面子?

除了三瘾之外,他还喜欢吃糕饼糖果等甜食,这是在日本留学时养成的习惯。有一回,人家送了柿饼给他,他喜欢得不行,藏起来自己偷偷享用,还舍不得给别人吃呢!只有在女士来做客时,才“大方”地拿出来,因为女士们胃口小,只能吃个一两片而已!他还能吃辣椒。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有一次他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鲁迅没有把奖章作为自我炫耀的标牌,却懂得实惠,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买一大串红辣椒回来。每读书至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下一只辣椒来,分成几截,放进嘴里咀嚼,直嚼得额头冒汗,眼里流泪,嘘唏不已。只觉周身发暖,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现在看来除了可笑之外,也生出几分感动。 他的胃口很特别,喜食蛇肉、龙虱、梅干菜。而且从不吝惜money,经常请友人吃饭,且不看菜单一口气就能点出“木樨肉”、“酸辣肚丝”、“炸核桃腰”、“三鲜铁锅蛋”、“糖醋软溜鲤鱼陪面”等好几道菜来!

他爱看电影,几乎可从影迷升格为影狂。鲁迅到43岁时才首次观看影片,但一看而不可收。鲁迅后期(46-55岁)在上海生活的9年内,共观看电影142场。其中1934年37场,1935年36场,1936年秋季病危前19场。这三年平均起来几乎每周一场。好电影不轻易错过,甚至一看再看;而且大都是率领家小、呼亲唤友,数人驱车同去!有趣的是,在国外引进的电影里面,他最爱看的是大自然丛林草莽的野兽影片(相当于近来的“动物世界”。鲁迅今若健在,定是赵忠详的fan)。

鲁迅还喜欢习武,他曾在留学日本时学过柔道,回国后在绍兴府中学堂执教。一次夜行,经过一处荒凉的坟地,忽见一惨白形同鬼魅的东西在前挡道,鲁迅赶前去飞起一脚,直踢得那家伙跄踉倒地,抱头鼠窜,原来是一个装神弄鬼的盗墓贼。鲁迅虽瘦削,但功力略见一斑。


生活中的鲁迅,幽默、风趣,幽默中又带着一种大气、智慧、乐观和风度。有一次他的侄女问他:“你的鼻子为何比我爸爸(周建人)矮一点,扁一点呢?”鲁迅笑了笑:“我原来的鼻子和你爸爸的鼻子一样高,可是我住的环境比较黑暗,到处碰壁,所以额头、鼻子都碰矮了!”

广州一些进步青年创办“南中国”文学社,怕刊物第一期销路不好,希望鲁迅给创刊号撰稿。鲁迅风趣而又严肃地说:“要刊物销路好很容易,你们可以写文章骂我,骂我的刊物也是销路好的!”

名流免不了被邀请作演讲,鲁迅也不例外。他演讲时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北师大请他去讲演,题目是《文学与武力》。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很为他不平。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是来抢饭碗的,是‘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我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

在北京女师大任教时,一次一个学生未经家长允许,和别校一男生去逛公园。她父母发现后,跑到学校大吵大闹,咒骂校方管教不严.封建死板的校长也像泼妇一样斥责女学生“太不像话了”。鲁迅先生正好经过那里,得知原委后诙谐地说:“现在风和日丽,有两位青年一块逛公园,有何不好?那些公园年青人都不准去逛,非得成了老头子老太婆才能去逛吗?!”

鲁迅家里有两个保姆,不知何故,经常发生口角。他受不了整天的吵闹,竟病倒了。隔壁一个小姑娘问道:“大先生,你为什么不喝止她们?”鲁迅微笑着说:“她们闹口角是因为彼此心里都有气,即使暂时压下去了,心里那股气也是压不下去的,恐怕也要失眠,与其三个人或两个人失眠,还不如让我一个人失眠算了。”

他说话向来无所顾忌,敢想敢说。比如他对人们遮遮掩掩的“性”发表看法: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的事;性欲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可惜的是中国的旧见解,竟与这道理完全相反。直到生了孩子,还是躲躲闪闪,惟独对孩子威严十足。这种行径,简直和偷了钱发迹的财主不相上下!他为了说明看人不能片面,风趣地说:英雄是厉害的,但不能因为英雄也性交,就称得上“性交大师”!

鲁迅虽然胸襟宽广,但决不适用于对待丑陋的社会现象上。一切假恶丑的东西在鲁迅面前都无以遁形。一次,国民党的一个地方官僚禁止男女同学同泳。鲁迅看不惯:“同学同泳,偶尔皮肉相触,有碍男女大防。不过禁止以后,男女还是同吸着天地间的空气。空气从这个男人的鼻孔呼出来,被那个女人的鼻孔吸进去,又从那个女人的鼻孔呼出来,被另一个男人的鼻孔吸进去,简直淆乱乾坤。还不如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幼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既禁空气流通,又防抛头露面!”说着还模拟戴着防毒面具走路状。听讲的人笑得前仰后合。

鲁迅对腐朽文人向来是不留情面的,这是个不怕得罪人的怪人。似乎整个文化界知识界都是他的前世冤家。徐志摩、胡适、郭沫若、林语堂、梁实秋、成仿吾等都曾经受过鲁迅的唾沫的“侵害”,常过骂的滋味;就连与文学不怎么搭界的地质学家李四光竟也和他打过笔墨官!看来鲁迅真是汲取了孙中山“博爱”的精髓。


鲁迅本身就是一个会说幽默和笑话的能手。日本占领东北以后,国民党反动政权依赖美国,宣传美国是如何地主持“公道”。鲁迅先生为揭穿这一骗局,说了个小故事:“我们乡下有个阔佬,许多人都想攀附他,甚至以同他谈过话为荣。一天,一个要饭的喜形于色,说是阔佬同他讲话了。许多人围住他,追问究竟。他说:‘我站在门口,阔佬出来了。他对我说:滚开去!’”听故事的人哈哈大笑。国民党对美国主子摇尾乞怜的丑态被揭露无遗。

他为了说明反动派鱼肉百姓,把百姓当炮灰,举了一个寓言:某朝某帝的时候,许多宫女生了病,总是治不好。最后来了一个名医,开了处神方:壮汉若干名。皇帝没有法,只得照他办。若干天之后,自去察看时,宫女们果然个个神采焕发了,却另有许多瘦得不像人样的男人,拜伏在地上。皇帝吃了一惊,问:“这是什么?”宫女们就嗫嚅地答道:“是药渣!”

30年代,一些作家的主观主义毛病很厉害。一次,有人请鲁迅谈谈这一问题,鲁迅没有多说只讲了两个故事:其一:有个农民,每天都得挑水。一天,他忽然有所感悟道:皇帝用什么挑水吃的呢?后又自言自语:一定用金扁担的!其二:有个农妇很想吃柿饼想,于是她就想:皇后娘娘是怎么享福的呢?一定是一觉醒来就下令:快拿一个柿饼来吃吃!

难能可贵的是,鲁迅对幽默和笑话理论还有独到的看法。他在1934年4月1日给陶亢德信中说:“中国之所谓幽默,往往尚不脱《笑林广记》式,真是无可奈何。”在鲁迅看来,《笑林广记》式的幽默,并非真正的幽默,只不过是轻松好懂、油滑庸俗的东西,用以娱己或朋友间玩笑罢了。鲁迅坚决反对油腔滑调的打诨、装疯卖傻的逗笑、轻薄猥亵的奚落,讲求的是一种机警、深刻、余音绕梁的深意,欣赏水平是很高的。而鲁迅也以自身演绎和证明了这一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鲁迅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还有

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鲁迅13岁的那一年因祖父下狱,他和弟弟被安插到离城有三十多里的皇甫庄大舅父的家中避难。

鲁迅这次来到舅父家中,景况和从前完全不同了,自此免不了要受一些冷淡。但是,劳动者和他们的孩子们却到处都是一样,他们依然是那么热烈,那么殷勤,前来接待从远道来避难的小客人。乡下的春天依然是美好的,罱泥船停满了河面,河两岸是青青的麦田,田埂上长着绿油油的罗汉豆。白天,大人们都到河里和田间工作去了,鲁迅就和孩子们一同玩耍,或是钓鱼,或是剥着罗汉豆。在皇甫庄和小皋埠这一带的农民主要的副业就是捕鱼。深夜,鱼儿都游出来了,吃食的吃食,游动的游动,捕鱼的人也在这时出动。二更以后,虾子也开始出来了。捉虾的人就划着小船,带着海兜去捞虾。天亮后,他们才吃一点冷饭团,到镇上去卖鱼虾,卖完了鱼虾才回来睡觉。但凡有一点闲时间,他们也不歇下来,而是筹划着演戏,在做戏时一显他们出色的本领。

在当时绍兴一带农村里,演戏的日子,简直多到数不清。正月的初九、初十是“灯头戏”;三月里,有“东岳大帝”生日,至迟不过二十八日就要演戏;五月十六日“王爷(土地)菩萨生日”,六月十七日“包爷爷生日”,都要演戏。七月十六日,“刘猛将军”的生日,农民们说他是“刘备的儿子”,因为到田间捉虾蜢跌死的,更要演戏。八月里,九月里,一直到年底,还要演出不少的戏。演戏和他们的生活好像是分不开的。其实,他们演戏的目的倒不尽是为了给菩萨看的,不过是借此以表示自己的愿望:人口和牲畜的平安,五谷丰收,安居乐业的和平生活;——虽然,现实的生活并不如他们所预期的那样。农民们总在迎神赛会这个属于自己的狂欢和示威的节日里显示才能、智慧和力量。队伍接连排成好几里路长,人群像滚滚的浪潮,席卷过一个村庄又一个村庄。在队伍的上空招展着红的,绿的,黄的,以及各种颜色的旗幡。在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里,人人都像生龙活虎一般:有耍狮子的,有玩龙船的,有踩高跷的,有的抬着抬闩阁,有的敲着锣鼓,有的扛着荷花铳,轰,轰,对着天空放它几响的。

最壮观、最辉煌的要算是目连戏了。或许借此来纪念那些在历史上曾经被封建统治阶级称为“叛贼”的英灵,和近代的参加太平天国武装革命斗争中牺牲了的英雄们,以及其他的一些死于非命的横死者吧,在皇甫庄,戏台就搭在村子里一块叫做“火烧场”的地方。这里据说就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失败之后反动地主阶级残杀农民的屠场。这戏从头一天的下午就做起,一直要做到第二天天亮。“ 起殇”是在太阳落尽的时候举行,台上吹起悲壮的喇叭,薄暮中,十几匹马,放在台下,一个演戏的人扮做鬼王,手执钢叉,此外还需要十几名鬼卒,普通的孩子们都可以应募。他们爬上台去,说明志愿,脸上涂沫几笔彩色,手拿钢叉,待人聚齐,就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那些无主的孤坟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责任这才完结,洗脸下台。举行了这一种仪式,就意味着那些孤魂厉鬼,已经跟着鬼王和鬼卒,前来一同看戏了。“起殇”仪式进去之后,戏文就接着开场,徐徐进行。一到“跳吊”时候,人们立刻紧张起来。台上吹起凄凉的喇叭,台中央横梁上放下一团布。看客们都屏住气,台上忽然闯出一个不穿衣裤,只有一条犊鼻裈,脸上涂了几笔粉墨的男人,这叫做“男吊”。他一登台,径奔悬布,像蜘蛛死守着蛛丝,又好像在结网,在这上面钻,挂。这之后,是“跳女吊”。台上又吹起凄凉的喇叭,不一会儿,门幕一掀,女吊——一个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出场了。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长发蓬松,颈挂两条纸锭,低头,垂手,弯弯曲曲的走了一个全台,内行人说,这是走了一个“心”字。然后,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们这才看清她的面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她两肩微耸,四顾,倾听,似惊,似喜,似怒,终于发出悲哀的声音,慢慢地唱道,“奴本是杨家女,呵呀,苦呀,天哪!.. “这之后的下文讲她做童养媳时备受虐待,终于只有投环自尽了。唱完,就听到远处的哭声,也是一个女人,在含冤悲泣,准备自杀。她惊喜万分,要去“讨替代”了,却不断突然跳出“男吊”来,主张应该他去讨,由争论而至动武,“女吊”当然敌不过他,幸而台上另有一个神——王灵官在这时出现了,一鞭打退“男吊”,放“女吊”独自去活动。鲁迅的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这一幕,其他的场面当然也不少。从幼年时一直到后来,他记忆尤深。鲁迅认为:这个复仇性最强的“女吊”,这个最美丽的最坚强的灵魂,也就是被压迫者的复仇意志的化身。

乡村大自然的景色、与闰土等“野孩子”的生活,以及民间文艺和绘图的书,引起了鲁迅极大的兴趣与爱好,这些兴趣与爱好,看似平行,实则互相联系,都影响着他的生活与性格,以后日渐发展,都服务于他那伟大的理想。日后从事文学,表现农村的贫困,深刻揭发社会的矛盾,以及研究汉画、造像,提倡木刻,都与此相关。至于批评的眼力,也在童年开始萌芽。而从家族得来的那种公正、刚强,持之以恒的精神,在他后来与逆境战斗时,又得到了发展。以上所叙述的鲁迅童年生活这一段,在鲁迅的一生中,也可以说是较为幸福的吧。这使他日后回忆起来,往往起一种美的感觉,一种向往的心情,并常从此获得创作的灵感。

可是,从13岁起,鲁迅更开始和社会有了接触,要亲自尝受人世的辛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07
爱读书、 关心青年等小故事
第4个回答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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