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砍,用自己带的刀反击伤了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如果李律师带刀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构成说法成立。
那么A和B是邻居10年3月B向A借了7000元钱,约定6月卖了猪后还钱。6月A向B讨回借款,B以A与自己老婆有染为由拒不还钱还扬言要砍死A。因B是刑满释放人员且经常在村里讲红黑两道都有人,A心生惧意放弃借款、贷款数万元在家修建的猪栏逃往外地打工。12月底A因打工没赚到钱,还借款时间将近,再次找B讨债,担心B行凶,A约了两人同行,并在身上带了把水果刀,选在了中午的大街上酒楼钱找B讨债。B说没钱还,A说B有钱在酒楼喝酒没钱还钱摆明了要赖账,B觉得A在大街上找自己讨债不给自己面子,冲进酒楼拿了把菜刀出来砍A,A躲过一刀后抓住B拿菜刀的手夺刀没成功,掏出自己带的水果刀扎了B5刀,后逃走,一周后B出院,A自首。A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自带水果刀防身,并真的用上了,是否影响正当防卫的构成?

  被人砍,用自己带的刀反击伤了人,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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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2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不必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合法益造成威胁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力,主动中止侵害,已经逃离现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对照一下你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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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1-25
如果伤的人死了或者是比你伤的还要严重,这是属于防卫过当的。
第3个回答  2011-01-23
我觉得也是构成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3个回答  2011-01-23

别人砍你,4种情况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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