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可以不承认的,但会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问题来了:
只有担保人签字是什么意思?
如果上面写明了“担保人”,并签字,那么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只有个名字,没写“担保人”,那谁知道他是不是担保人?只能做借款事实的证明人,难以认定是担保人。
另外,你是现金交付?还是银行打款?后者凭借打款凭证和该欠条,可获有利地位。
只是现金交付的话,就麻烦。需要立即保存相应证据,像证人、电话录音、其他证据等。
这个时候尤其要取得该担保人的“证词”(想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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