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去世后遗属补助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爷爷是西安市市政二公司离退休职工,于2011年3月4日去世,享年73岁。现我奶奶73岁,无工作,无生活保障金。爷爷在世时,两位老人靠爷爷的退休金生活。现市政二公司是否应该给我奶奶生活困难补助。以及丧葬费及抚恤金应怎样发放?请各位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市政二公司应该给你奶奶生活困难补助,每月230元。
丧葬费在社保部门领取共3000元。
抚恤金没有。追问

我奶奶是非农业户口
今天去市政二公司咨询,他们只承认3500元的丧葬费及一次性半年的抚恤金。
但是我在网上查的是应该有每月280元的生活补助。

追答

如果是非农业户口每月280元的生活补助是对的。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是二回事。

追问

不好意思,请问是否有

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死亡后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追答

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死亡后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陕人发〔2008〕171号
各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为了更好地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现就调整丧葬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干部(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丧葬费发放条件、开支项目、支付渠道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经费支付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调整标准后,非农业人口遗属原享受的物价性补贴不再执行。
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财政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追问

这个是机关事业单位的~
市政二公司应该属于是企事业单位~
不过仍然感激你的细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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