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之后,直接走会有什么情况?

公司规定,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我要是提出了,然后就走,他会扣我的养老保险啥的么,

1、劳动者离职,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到期后与单位进行工作交接、材料和办公用具交接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出具离职证明,转移社保等。
2、你提前走,不交接工作,不履行此程序,如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其是可以向你索赔的,你的工资有可能被扣除。
3、没必要这样。

参考资料:ser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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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8
辞职在《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所以 这不仅仅是公司的规定,也是《劳动合同法》在一定形式上对劳资双方的保护和约束。
建议你辞职的话还是按照规定程序来办理,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然后到时间再走,在这期间可以办理好 工作中的交接,社保等各方面的个人利益的清算等等。
第2个回答  2011-03-08
赞同以上的说法,还是慎重点好,给彼此个台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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