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特殊疾病的医保

如何办理特殊疾病的医保

特殊疾病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持《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到三级定点医院进行鉴定。精神病由精神病专科医院鉴定。

2、参保人将经三级定点医院鉴定并签署意见的《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有关病历资料交本人所选择且具备资格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定点医院医保办。

3、承担慢特病门诊治疗的定点医院医保办,每月于20日前集中将办卡资料报送省医保中心。 

4、省医保中心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10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办理工作,并及时通知定点医院前来领取。

5、参保人从办卡日期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待遇。   

6、参保人员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其门诊治疗医疗费按规定与定点医院结算。

7、《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仅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如参保人调往异地工作或死亡,参保单位应及时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8、参保人员需变更定点医院的,将本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交新选择的定点医院,由医院医保办集中送交省医保中心办理。

扩展资料:

特殊病种变更流程

1、本地备案变更流程

本地特殊病种备案未到期,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变更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持社保卡到原选定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注销手续前,应先结清原定点医院特殊病种费用,由原特病定点医院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注销单》,次日持社保卡及《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注销单》到新选定的本地特殊病种定点医院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2、异地备案变更流程

外地特殊病种备案未到期,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变更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持社保卡及单位出具的特病医院变更说明到参保区(县)医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华律网-医保特殊病种有哪些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7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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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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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2-10
带一寸照片两张,到劳动行政机构(一般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劳动局)登记、领取特殊疾病申请表,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什么时间到什么医院进行检查,什么时间领取特保证。检查后劳保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判,符合条件的会发给“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医疗证”(各地证书样式不同)。
第4个回答  2011-02-28
医院开具的证明,他们有专门的申请表格,你可以去医务科问问,然后条件是住过院,有并发症,然后医院的搞定了之后就去社保局,申请审批后就可以了,这个东西说难不难,就看医院医生怎么写了

参考资料: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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