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甲方现在无偿还能力,甲方有一套家庭住房,但是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在其儿子名下,其儿子也已成年。而且其房产证还被抵押在银行。法院会怎么判?甲方还有一套住房,但是也已转让给他人,法院会怎么判?甲方不去开庭,法院会怎么判?请律师朋友帮忙。。。。
如,甲方与其妻子共同劳动所得,法院会怎么受理。法院会判叫其妻子帮其赔付不?固定资产只要没在甲方名下的都不可强制执行对吗?
追答那得看你这钱是什么时候借的,属不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劳动所得当然也要用于偿还共同债务。固定资产不在其名下,也不一定不能执行,是否恶意转移资产,要看你提供的证据,法院的判决,要看具体情况。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但是出卖房产,虽然没过户,但是户主是其妻子,而且房产证还被银行抵押起的,怎么判。
如第2套住房是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未过户,但是房产证在银行抵押贷款怎么判。
追答一般是不会判决拍卖清偿欠款的。
夫妻双方有套住房,户主是其妻子,但是私下已转让给他人,但还没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在银行抵押起的,法院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