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吗?

病人已经住进精神病院了

被保险人如有精神病史,不可以参加保险。

  1、个人保险准予办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户籍人员;

  (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

  (3)参保人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2、不予办理情形: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2)不符合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的参保人;

  (3)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2006年7月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户籍所在地同意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

  个人可以购买的社保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城市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参加失业保险。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首先要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如果属于分类施保对象,医保报销后,民政还能再报一部分或全部.不够低保标准就只能享受医保报销.但如果是新参保要有几个月的等待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神疾病患者住院是可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
一般报销的比例与疾病的种类可能也相关,也与地方政策有关,一般重性精神疾病的报销比例较高。
家庭实在贫困看不起病的话,可以申请当地民政部门救助,一般每年都有部分名额享受免费治疗。
出现严重的冲动伤人行为,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强制送入院治疗,家里没钱的,一般公安机关会与民政部门协调,家属也要作作工作,你应该明白。

门诊治疗也要看地方政策,如果办理慢性疾病证的话,也是享受门诊报销的。
第3个回答  2011-02-27
当然可以了。残障人虽然国家不情愿有额外补贴但可享受和常人等同的生存标准吧。
第4个回答  2011-02-27
如果住院治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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