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5年以上,房产一直在男方名下,女方一直未过户,现(离婚后)男方因欠债房产面临被法院执行。

女方可以要求终止执行,并过户到自己名下吗?

不可以,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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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5
1、首先看你前夫欠的这笔债是什么时候欠的,如果是离婚前欠的,那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了并约定房产归女方,这房子作为当年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得拿出来偿还这笔债务。
2、如果是你前夫与你协议离婚后欠的债务,那你没有共同清偿的义务,但要看你们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归你所有,只是没有及时过户,那可以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要求审查。追问

约定的凭证是什么?看现在法院处理的情况,一般是先执行,而后判女方对其前夫享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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