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6-04
退回补充侦查,这在刑事诉讼中是比较很常见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处角度不同,对证据要求就会有所差异。
检察机关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一些证据。
退回补充一般情况下都会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个别情况下也会撤案。
一、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刑事案件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主要有情形:
第一种: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公安机关补充证据。也就是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或已调取的证据不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构成指控的犯罪,所以,这种情形下,可以说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不是一个好消息。当然,如果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通过补充侦查能够查清相关事实,调取到相关证据,那就无需太过担心。
第二种:检察机关机关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具备,但还需要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完善证据体系,或者还需要补充追诉同案犯等。一般来说,这些工作对公安机关来说并非难事。这种情形,谈不上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不利。
第三种: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因为在办案期限内不能起诉,通过退补这种方式延长一下办案期限,借点时间用。当然,这种情形严格讲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但实践中非常普遍。这种情形,也谈不上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不利。
三、退回补充侦查的后果:
在刑事司法实务中,退回补充侦查通常发生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若检察机关认为认定案件事实、罪名的关键性证据缺失或证据不扎实,则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继续搜集或补强相应证据。退回补充一般情况下都会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经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达不到检察院要求的起诉标准,公安机关也可能会撤案,但这种情况出现的比较少。同样,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也可以做不不起诉处理。
结束语:
“退回补充侦查”这个消息,可能会让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一方感觉司法机关证据不足,会出现撤案释放等情况,这种可能性不是太大,别抱啥希望。
第2个回答 2011-03-02
只要是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是有明显漏洞的案件,检察院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得要你聘请的律师督促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经常出现,只不过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为了套时间而已。所谓的重大、复杂,只是官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3-02
这个不好说,,要看是什么案子看公安机关对案子的调查程度细节等情况,一般有遗漏,侦查不全的案子都会退回进行第二次侦查,或者案件复杂、重大的,检察院也可以自己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