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句话还确实存在,买东西给一半欠一半。是他自己打的欠条自己签的字,他是一个欠款人。他现在想反悔,我该如何办?他在法院起诉我,不想给钱,还要我赔损失。
追答这个没有关系的。你可以主张基于民法上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该条款无效。
您好:这件事不是由我自己决定的,他买我东西前是通过政府的,并且有批文。现在他买了东西不想付剩下的一部分,就想用已付的款买下,我不同意。不是我欠他,是他欠我的。
追答其实这事情简单也简单 复杂也复杂,首先再次重申他的免责条款是无效。你不用放在心上,这个是简单的,复杂的是 你和政府部门合作,是否赚钱了,如果想继续合作吃点小亏无所谓了,但是如果没挣钱,那就要据理力争,不赚钱的生意客户再大也不叫生意。如果对方是采购部门的那就是想吃回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