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非法同居,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当然,现在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个概念不完全包括了以前的非法同居。前者要求必须是有配偶者,而后者未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18
婚姻法上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的。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非配偶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17
说非法同居的人,只能说法律素质太次了。和谁同居是公民的自由,法律管不了,是道德范畴的事。
第3个回答  2011-03-17
婚姻法上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非法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按照合伙的性质处分。
第4个回答  2011-03-17
未满十八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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