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未到,现在想辞职,请问有什么影响

本人大学毕业签的,现在九个月试用还有最后半个月就转正了,但是实在不想呆下去了,首先签合同那会,人事 让我们先把自己的内容填完了,其他部分人事填的什么我们不清楚,还有我中途去北京培训过一次,请问法律专家我现在辞职有什么影响,请具体点谢谢

1、合同:首先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合同原件给你,劳动者有权持有一份劳动合同原件;
2、条款:仔细考察合同中关于合同期限、辞职、试用期、服务期、补偿等条款;
3、试用期:你的试用期如果是九个月,说明公司已违法:合同期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1年至3年的,试用期2个月;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你如果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超过规定期限的工资差(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常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4、服务期:这个比较麻烦,因为公司对你进行了培训,合同中极有可能约定了服务期。违反服务期约定,你是要支付违约金的(不超过培训费用);
5、辞职:如果,你坚决要离职,单位阻拦不了。但是,你需要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呈,并填写离职证明;
6、三方协议:如果,你们之间订立有三方协议,你需要学校重新签发派遣证,你还需要给学校支付违约金。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17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11-03-17
你想辞职很容易,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就可以了。至于影响貌似谈不上吧。只是国家有一个规定,大学毕业生工作的第一年都叫做见习期,见习期过了以后要评岗定级,确定你的国家干部身份。所以你如果现在辞职的话,到下一个工作单位要重新计算见习期。这个如果你不在于的话,也无所谓的。其他影响谈不上。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11-03-17
大学刚毕业,毕业太浮躁了,还是找个好企业好好沉淀个三二年,等自己翅膀硬了,再换地方。
另外:你还再试用期就送去北京培训,说明公司还是对你们比较重视的,要抓住机会。
眼光放的长远些,目前工资不是唯一的目的,看重的是锻炼的机遇,看重的是前途哦

我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劝诫,请慎重!
第4个回答  2011-03-17
劳动合同法规定 试用期最长6个月 公司已经违法
如果公司对你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 可能会要求你支付培训费 你最好先看一下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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