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放弃怎样最保险并且合理避税

首付与按揭都是男方出的,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份额各占50%,男方名字在前。
婚前分手,女方自愿放弃所有产权。
请问如果只是女方单方面写了放弃产权的申明对于以后该房屋的产权归属、买卖有无实际法律效益?
如果要确保最安全、最省事、最合理避税的方式,应该办理怎样的手续?

1.虽然有放弃产权声明,但是房产证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将来买卖,女方还是要到场签字。
2.还是直接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用买卖或赠与的形式过户,计算看哪种税费较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14
1、债权意义上的产权放弃声明不会影响物权意义上的产权证照,房屋产权仍然是按份共同共有;
2、如果确实要放弃产权,必须进行过户。无论低价出卖或者赠予,都要征收交易税,而且各个地方都有一个最低参考价格,不是买卖或者赠予双方可以随意降低价格或者不支付任何价款的。
第2个回答  2011-03-14
最好的避税方法是去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一个转让公证,只需缴纳公证费,不需缴纳任何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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