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成年)必须选择其中一方为监护人吗?

如果子女可以独立生活,那么其户口应该怎么处置?

你好!
(1)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成年)如果子女是精神正常的人的话就不涉及监护问题了。
(2)对于户口问题,户口可以不做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如果已经成家,你可以重新开一个户;如果你还没成家,在父母离婚时做户口变更登记时,成年子女的户口应在其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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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04
如果该成年子女不是精神病人、智力有障碍的无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就不需要监护人,否则,应当由一方作为监护人。
根据户口管理条例,成年子女可以独立设户,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就行。
第2个回答  2007-04-04
既然子女已经成年,法律上不涉及确定监护人的问题了,离婚之事从法律上讲与成年子女无关了。
户口维持原状即可,如果要随另一方,要看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是否允许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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