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期限?

如题所述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扩展资料

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

1.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缴纳,起点金额为1000元;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5万元以上保证金的由市局批准。

2.保证人担保的,由保证人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3.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保证人的罚款数额为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4.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得同时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5.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既不缴纳保证金,又无保证人担保的,可以监视居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
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
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
,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
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
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25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没有最短期限的规定,如果办案的司法机关认为符合取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随时撤销取保候审措施,与其他人是否结案是无关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所以你现在就可以请律师辩护的,不需要等一年的期满。
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以你现在是不能出国的。
4,在公安机关没有确定你不构成犯罪而撤销对你的刑事立案之前,是不可以提前解除取保候审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01
十二个月
第4个回答  2011-07-01
最长一年时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