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8年全年取得收入总额为4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150万元;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18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30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1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40万元。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题目就是这样的咧。。。呃
追答那我就这样吧
第一步:算出会计利润总额=4000-1800-30=2170万元;
第二步:不可扣除的捐赠=15+40=45万元,纳税调增;
第三步:可扣除的限额计算=2170*12%=260.4万元大于20万元,因此20万元可全额扣除;
第四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170+45=2215万元,纳税额=2215*25%=550.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