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了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但我现在不想做了。需要做多久才能拿到工资

我今天去公司了找老板签辞职书,我跟老板说我与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应该不需要做一个月,但老板说要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来辞职,必须要一个月不然就拿不到钱,我该怎么办呀,很急,谢谢

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的,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储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可以直接辞职走人,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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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5
按照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条例,只要工作了,不管多少天,都应该产生报酬。你工作了三个月,公司没有跟你签定合同是违法的。现在用工要求试用期一个月,到期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要赔偿劳动者两倍工资。当然,你最好打电话到劳动监察部门确认一下。工资肯定要给,你注意保留好在公司上班的相关证据,工作证啊、考勤啊、工资表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5
首先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定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定力劳动合同的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月的工资。(算了,法律条文就不说了,难得打字)
你这种情况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给你5个月的工资,而且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你们老板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先跟老板好好说,如果他硬是不给你工资的话你就要去劳动行政部门去告他,他听到这话肯定给。
第3个回答  2011-06-27
没有签劳动合同,就不需要等一个月之后拿钱的
第4个回答  2011-06-25
公司的制度不能违背法律,你工作了,就应该得到报酬,不行就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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