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详细说明一下,希望能得到大虾们的帮助.谢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是天津人.2月份来到天津开发区的一家日企工作,一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已经转正,也已签合同上保险了.属于正式员工,合同制的
问题一:我跟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不应该一式两份吗?为什么签了两份,而不给我本人的那份呢?两份都在公司手里!
问题二:现在已经转正了,公司已经扣保险钱了,为什么迟迟不给我住房公积金卡.医保卡呢.....
问题三:关于工作时间上,劳动法规定加班每月最多不得超过36小时,现在每月都加40、50个小时,合法吗?加班不是自愿的么,现在是强迫加班,要是不加班,就去人事课报道(辞职).怎么办?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谢谢你们的宝贵建议.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