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天津日企

我详细说明一下,希望能得到大虾们的帮助.谢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是天津人.2月份来到天津开发区的一家日企工作,一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已经转正,也已签合同上保险了.属于正式员工,合同制的

问题一:我跟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不应该一式两份吗?为什么签了两份,而不给我本人的那份呢?两份都在公司手里!

问题二:现在已经转正了,公司已经扣保险钱了,为什么迟迟不给我住房公积金卡.医保卡呢.....

问题三:关于工作时间上,劳动法规定加班每月最多不得超过36小时,现在每月都加40、50个小时,合法吗?加班不是自愿的么,现在是强迫加班,要是不加班,就去人事课报道(辞职).怎么办?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谢谢你们的宝贵建议.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07-06-17
根据劳动法,你们企业至少第三条已经违法了,合同的那个法律中未作出明确规定.如果你一定要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的话,需要先经过仲裁程序才可以提起诉讼程序,并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还需付证明责任,我基本上认为这样光为个加班费这么闹挺不划算的,费事累心也没多大好处.
住房公积金卡.医保卡单位是绝对应该给的,你可以去找他们要,如果他们不给的话你可以通过上面的途径寻求救济,因为这两样东西对你很重要,是你以后的保障,而且还要注意,保险费绝对不是应该你单方面承担的,单位有义务支付一定比例的保险费.
第2个回答  2007-06-22
1.合同应该各留一份
2.医保是公司取出你每月工资的11%~15%到你的卡里,如果你合同到期可以要回.
3.如果单位没有审批加班规定的,强行让你们工作的,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告他们.法律明文规定,周一~周五加班的付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的付工资的200%,国家规定的节日加班的付工资的300%.
第3个回答  2007-06-13
你的这些问题,不以为然,在大连开发区象这样类似的情况多的是,见怪不怪了,除非你辞职,他们还会继续招人,中国什么最多?人多。我在大连某日企工作两年了,日本人不直接参与员工管理,他们只是管理公司大问题,让公司的小问题留给手底下,也就是中国人管中国人。请你不要为了这事烦恼了,要么换工作,要么继续忍耐。
第4个回答  2007-06-13
我想你应该到司法所去询问,或着向上级部分反映一下你的情况.
不过,最好是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去询问.他们就直接管这些.
第5个回答  2007-06-13
1.找公司要!
2.还是找公司要!
3.不合法!
劝你还是换家公司把,这是什么垃圾公司啊!
你去公安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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