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育有一女,现17个月。因生了女儿,丈夫和公婆百般刁难,在月子期间就取空家里所有现金、存折、金银首饰、各种家电家具等大额购物凭证,房产车子都为婚前他个人所有。身体精神倍受打击,婆家就以我精神不正常为由不让我见女儿,今年4月底由律师代为,向法院起诉离婚。目前正在调解阶段,对方急切想离婚。如果同意离婚进入财产分割,请问我应该怎么答辩?从哪几个方面进行?怎样借助现行法律维护自己的应有权利?如何争取最大程度的赔偿?先谢过各位了!
忘了写清楚,是对方聘请律师代为诉讼,他是原告。
谢谢王律师!
关于您所说的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是否为对方去银行取款的凭证和共同财产用于单位集资的凭证呢?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上述单位均不会提供直接证据,请问我该在何时以何途径取得以上凭证呢?再次对您的帮助和关心表示感谢!
你可以给法院提供线索,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如果法院不协助,你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你可以跟他协商,全程录音,说你同意离婚,然后说你们共同财产有多少。只要他承认了,这个录音就可以证明你们的共同财产。转移财产的证据是最难收集的,除非你知道他的银行账户号码,知道钱什么时间转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