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怎么办?

我们公司之前在深圳宝安有一项工程是去年就完工的了,但是今年国务税要求上交一份《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但是我们公司因为之前没有申请所以没有,现在该怎么办?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办理程序
(一)、申请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送下列需查验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及复印件;
2、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需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即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对限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可在调查环节调查核实时,要求纳税人补齐。
(二)、受理
“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按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输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DJ016),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交付纳税人三份,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经营活动后加盖公章后,再由纳税人返原税务机关,一份交纳税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18
是工程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要求《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吧,回注册地的国税机关试试看能不能申请补开?
如果没有,工程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可以征税,回到注册地的国税机关能否认可这已缴税款就难说了。
既然有明文规定的就按要规定来,跟国家对着干,就是要麻烦了
第2个回答  2011-06-20
去工程所在地补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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