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级即将毕业的一学生,四月在四川邮电工贸总公司(法人;李士杰)实习,不知公司什么原因,以各种理由拒绝发上个月工资,实习由于没签协议,但学校能证明我在那里打工。(这公司网上查出来的不对,但在工商局官网能查到)请问大哥大姐些小弟应该怎么样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啊
可以投诉,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1、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2、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委托银行发放的,可以不要求领取者签字,但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3、当单位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时,员工可向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纠正公司的错误做法,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员工的工资。
扩展资料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每月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明细证明,也能监督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
许多单位使用纸质工资条或者纸质工资单,纸质工资条有如下缺点:
1、制作麻烦,需要分割工资表、打印工资条、剪裁、发放工资条。
2、保密性不好,普通的纸质工资条员工领取的时候容易看到其他员工的工资条,保密工资单又需要特殊的打印纸张和设备。
3、概念太落后,如今已是无纸化办公年代,纸质工资条是很落后的手段。
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工资条可以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员工对于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工资条就是最好的表现形式,作为证据之一的工资条,不仅对认定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起到凭证作用,而且在产生纠纷时也是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条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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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你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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