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计算方法?12个月平均工资是指??

我的工资条是这样写的:基本工资是3816元,平时加班工资是1184元,应得工资5000元,代扣养老是400元,工资小计是4600元,代扣个税是265元,公司实付实得工资是4335元。(工资是每个月打在卡内的,名目为代发工资)另我司每个月有规律性发给我350元房补,伙食补贴是270元,此620元也是以代发工资发在我卡内。
请问:如果离职,个人的经济补偿金基数如何计算?是5000+620=5620吗?还是5000-400+620=5220?还是5000?还是?请大虾们指点,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1-06-28
我想应该是4335+620=4955,个人缴纳的保险和个人税都应该是扣掉的,也就是经济补偿金是你上一年度的实发的平均工资。不知道答案是否满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1
应当是4335元+620元。按照这个办法,离职的这个月往前推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6-28
应该是你的所有应得工资总额来计算,但是要以你前12个月的平均值来作为标准。
第4个回答  2011-06-21
我认为是3816+620=4436
第5个回答  2012-11-26
按5000+6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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