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在原来的财务报表格式下,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在利润表营业利润前列报。
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但因为外界的自然灾害造成了固定资产的损害,或者因为报废清理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这两项依旧应计入营业外或营业外的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的并不是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总收入,而是净收益。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是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后的余额:
1、出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收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资产处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