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指的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
上海法院应用区块链技术便捷财产保全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17日开通“智慧保全服务平台”。该平台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法院财产保全业务,有利于杜绝虚假保函、恶意篡改保函等现象。
该平台包含担保函验真、保全申请、保全变更、权利救济四大保全业务功能。当事人欲在上海市二中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只要登录上海“移动微法院”即可在线申请保险公司为保全行为提供担保,大大提高保全担保手续便捷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前财产保全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上海法院应用区块链技术便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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