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作关系借公司钱,是我同意签字的,该员工离职了,钱赖着不还,是否该我补上?

几百元,我觉得不该我还,,因为是因公借的钱,我只是部门负责人,我签字只能代表他用钱的理由是正当的,数额是正当的,不负责担保责任。但你觉得该我还请给我理由,如果有理,我还上也无所谓!

你作为领导,正常签字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你的签字权利也是公司给你的,如果员工离职钱没有还,强行扣工资,如果还不够,公司可以报警,让警察解决问题,不是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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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7
作为领导我知道你也很纳闷!我也知道如果是自动离职,该员工什么也得不到,但是员工的档案在公司,你现在可以通过公司出面,来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是,让公司通过法院,给本人发张信件,如果员工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把钱还上,这时法院会处理的....
第2个回答  2011-06-25
该员工离职的时候为什么不把这几百元从他当月应领的工资里扣下呢?跟他说明扣的理由不就当场解决了吗?
当然我个人认为是不应该你还的。但处理他离职事务的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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