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母亲居住的那栋楼发生了一起杀人案,就是2007年5月30日的事情了,那时我已经搬出来快半年了,被杀的是一名72岁的老太太,现在公安机关调查结果认为这老太太是被误杀的,而凶手的主要对象是这栋楼的人。因为我曾在这里住过,而公安机管又认为凶手是来杀我的,在没有我的同意下调我的通话记录,查我所有的朋友,以及一次一次的叫我到公安局询问,我想问问法律界的前辈们,警察这样做对吗,我只是一个无辜的群众,就因住在那里过,就要受到这样的调查,我的隐私权和公民权遭到了这样的侵犯,害的我的朋友都怀疑我出了什么事情。这也伤害了我的名誉,请问这样的事情可以到哪里申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