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是需要盖章的,但咨询了税务局说不用盖税务局的章,国家有相关文件的,也不用盖企业的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因为发票上写的销货单位是国税局,来问问确认一下
开好后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盖章,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三、代开发票的基本要求
(三)代开普通发票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并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不可更改;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也可手工填开。
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代开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式样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三、代开发票的基本要求
(五)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和收取发票工本费。代开的普通发票上要注明完税凭证号码;同时代征税款的完税凭证上要注明代开的普通发票号码。
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征税。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
(六)凡带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和属于免税范围的普通发票,不得委托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代开。属于免税范围的,要在普通发票票面上注明“免税”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销货单位必须盖章吗?发票上写的销货单位是税务局啊!你确定?我是重庆的企业开给江苏的企业,我问了国税局的说我们也不用盖得啊
追答是因为你们是小规模,没有一般纳税人的识别号,国税局代开的发票销售单位才是国税,但是实际的销售方应该是你们单位。也可能是各个地方具体要求不同,我们公司收到的代开发票都是盖章的,反正你盖上章也不会出错的,不盖的话就看江苏的国税局什么要求了,到时候补盖多麻烦。ps.国税局是肯定不需要盖章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税务局说不用他们盖章的,有文件
追答对不起,刚才是地裞的规定。国税机关为单位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国税发[2004]153号
第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