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处罚不服,已申请行政复议,大家来评评理,我的理由充分吗?并一起体验找说法整个过程。

先看我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吧。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身: 年 月 日
  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职业: 邮政编码: 电话:
被申请人: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复议请求:
复议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2011年5月 做出的对其交通违章的处罚不符合《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请求撤销5月2日的处罚。
主要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1年4月16日驾驶牌照为XXXX的摩托车在南京路(健康路-文清路)时因违反禁止左拐规定,在5月12日收到了被申请人发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被告知违反禁止左拐规定,对申请人处罚200元罚款。申请人认为此次处罚事实基本清楚,于5月13日交清了罚款。但是在5月15日又收到了被申请人发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被告知5月2日在同一地点再次违反禁止左拐规定,对申请人再次处罚200元罚款。申请人认为这次罚款不符合《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
一、在4月16日本人违法时被申请人并没有现场告知“你已违规了”这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被申请人没有立刻上前现场告知“你已违规了”,也没有纠正申请人的违法行为,所以才会有5月2日再次违法,不当场明确指出申请人或其它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就是典型的“养鱼执法”。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没有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才造成了申请人后续的再次违法,因此5月2日的处罚应该撤销。
二、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三条 规定:“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不论是本人亲身经历来看,还是从交警提供的照片来看,并没有影响道路通行,整个左转弯过程只用了几秒钟,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三、4月16日违的法,时隔近一个月(5月12日)才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现在信息这么发达,快递、挂号信在同城的话一天就能收到通知书,最多2天,为什么不及早发信息或发挂号信过来呢?如果在违法后的第二天申请人就知道自己违法了,那还会有第二次的违法吗?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失职才造成我第二次的违法,被申请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对5月2日违法的再次处罚不服,应该予以撤消。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申请人现在是在同一个地方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因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第二次处罚是无效的,应该予以撤消。
根据以上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有关规定,该行政行为符合撤销条件,申请撤销被申请人做出的对申请人5月2日违法的处罚决定。
此致
X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本人只对第二次罚款有异议,于5月30日和31日两次找了交警直属大队,一位张姓警官非常耐心地对我做了解释,在此表示感谢。但是始终不受理行政复议也不开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于是本人31号去了市人民政府复议。
说是5天后才会告知我的申请是否接收,但6月14日才通知已经受理并立案。

【个人建议,仅供楼主参考】
1、楼主的复议书中,没有抓住重点,没有指明、提供“养鱼执法”的关键证据。或者说,楼主为何在“不知情”下,“被”违章。
2、有力的证据,比如:交警没有在该路段,设立禁止左转弯的禁令标志;或该标志所在位置,不明显,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3、如果,楼主能提供上述的证据,责任就在交警一方,楼主的违章就会取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31
交警处罚公正合理。行政复议理由并不充分,缺乏对法律的基本认识,尤其是对交警执法的不正确理解。希望你能认清自己的违法事实而不是将所有问题归结于交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01
你的理由是出于你自己的主观臆想和对法律的片面错误理解,从法律上来说你的理由应该是不成立的。而且从你的描述来看,交警处罚行为并无不当。所以依个人来看,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应该不会被受理。
第3个回答  2011-05-31
你的理由一点也不充分,很大程度上是你自己主观想象,没有法律依据
第4个回答  2011-06-06
大部分交通罚款都是披着法律外衣进行的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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