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租司机,去年开车把骑摩托车的给撞了,交警队认定我主他次,可他不调解,将我起诉法院!在医院做了手术并共住院100多天,迟迟不拆线解决,事隔9个月后他拆线并做了签定,无伤残,现在他要求我赔付他9个月的误工费共2W多,护理费和营养费也是100多天的,我是想知道他要求我陪付9个月的误工费和护理费营养费合理吗?(也就是说他要是迟迟不解决担搁如果是2年后来解决我就要支付他两年的误工费吗?)国家对误工费这一块没有期限吗?在线等!急,谢谢大家了!谢谢!!1
你所说的医疗单位出据的证明是医院的出院证明吗?还是住院证明?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营养费合理。
1、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3、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