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还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我现在是一名教师,但是现想换个工作环境,请问大家,辞职之后,我原有的住房公积金还能用吗?已经在原单位工作两年了
我们手上都发有一存折,里面也有数据,如果辞职,里面的钱应该还会是 我的吧,只是怎么取出来用呢

一,员工辞职后是不能再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是要被封存的。
二,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立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帐户内。
三,具体规定如下:
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支取条件的,单位应当在中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转入市集中封存帐户。
四,职工与新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由银行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从市集中封存户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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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31
理论上可以,实际上如果原单位不人为地设置障碍的话可以。
我原先在外企里工作,有一些住房公积金,我离开那个单位之后好几年后才用的公积金,去外企人力资源服务中办的,可以用的。
国家单位,有些时候还真不好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01
应该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11-05-31
也许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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