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一学期学费没有缴清。但是读毕业了。学校有权利不给我发毕业证吗?

如题所述

第一、如果当初学校和学生签订了“没有交清学费,学校可以扣押毕业证书”的协议,那么学校就有权利不给你毕业证书;如果当初双方没有这样的约定,扣押学生毕业证的做法就是违法的。

第二、从道德角度讲,即使学校和学生事先有约定,扣押毕业证的做法也不妥,因为学生没有毕业证,势必找不到工作,还款就会难上加难。学校应该站在人性化的角度,为学生考虑。

第三、学校应当颁发毕业证、学位证。
理由:
1、依照教育法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以及该学校的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的条件包括具有该大学的学籍,接受正规教育、学习结束井达到一定学历水平和要求等,并不包括缴清学杂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授予学位更不以缴清学杂费为条件。
3、学生缴纳学杂费与其从学校取得毕业证并非一会事,不能理解为对等的民事权利义务。

第四、当然,学生应当缴清学杂费!
理由: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顺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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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1
根本没有权利不给,学费并不是毕业证的前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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