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去年购入库存商品一批,当月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申报抵扣。现发现质量有问题要退货,要到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给对方,然后让对方开具红字发票,但税务局要我们出具进项税额转出的记账凭证,请问这个分录该怎么做呀?当时购入商品时的分录: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请高人指点,谢谢了!
如果进项税转出分录是这样做的的话,那收到对方的红字发票怎么做账呀?
追答其实,正常的就是收到红字发票才这样做,不过税务局既然让你做你就这样做一个,等收到发票时附上就可以了,按正常的,开红字发票写一个申请就可以了。
追问咦,收到红字发票时不是应该这样做吗:借:库存商品 负数
应交税金-进项税 负数
贷:应付账款 负数
我在想我做进项税转出时可不可以这样做呀: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转出
然后收到红字发票时再做: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你的理解是对的。你为什么老是在想借:库存商品呢。其实,你如果退了货正常的就应该是贷:库存商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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