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跟人打架,对方受伤,手腕部开放性骨折,肌腱血管、神经断裂。双下肢多处皮肤、软组织裂伤。请问这构成轻伤还是轻微伤?如果构成轻伤,我外甥要负哪些刑事和民事责任?派出所已经对我外甥处以十天拘留的处罚,我外甥认错态度非常好,办案民警也说他人老实,并且我外甥的父母当场随伤者到医院,承担了全部的医药费用和护理责任,像这种情况我外甥能负多大的刑事责任?现在伤者家属向我外甥家属提出拿一笔钱和解,请问和解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另外,轻伤案件分自诉和公诉,请问什么条件下采用自诉方式,什么条件下采用公诉方式?麻烦大家,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