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负责网络的,今天被老总叫到会议室说考虑公司信息安全,需要签署保密协议。我看了下内容,大概就是要保密,不然的话要赔几十万,然后又几条内容我不满意,规定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竞争企业就职,或者开相关的公司,里面没有写任何的补偿。我说必须今天签吗?他说必须今天签。我不知道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如果有的话他这个补偿一般是在离职后给钱,还是什么时候给钱?如果是离职后给的话,像这样的约定虽然没有写补偿问题,但是是不是我在离职的时候,老板给了钱协议就成立,没给钱就不成立?
另外补充一下,在我进公司的时候另外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那个是每个员工都要签订的,那个是付费了的,每个月200。但是里面没有写2年内不能到竞争企业就职,或者开相关的公司,今天是另外一份合同好像是那个的补充。
禁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由此可见,保密协议的经济补偿,是在竞业限制期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是劳动者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保密费均不受影响。
但劳动关系解除之后,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保密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被告张某原系原告鹤壁市某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信息部员工。2013年,原被告签订了员工保密协议一份,双方对保密内容和范围及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均作了详细的约定。
2014年8月,被告张某与原告单位同事因业务事由发生打架事件,之后未再去原告单位上班。2014年9月15日,原告以被告张某恶性竞争、恶意诋毁公司声誉、旷工等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扰乱市场销售环境、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为由,对被告张某作出除名决定,并通知了公司客户。
被告张某在知晓原告通知客户其被除名后,即以挽回其名誉为由,于2014年9月19日经工商局核准注册成立了与原告有相同业务的河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12月,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按照协议约定给付原告竞业限制违约金30000元。
该仲裁委以公司未支付张某保密费为由,裁决驳回了原告的仲裁请求。原告不服,诉至本院。请求依法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判决被告给付其竞业限制违约金30000元。被告以原告没有支付其保密费,其没有遵守保密协议的必要,且协议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应当无效为由,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综合分析:
一、劳动者以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为理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免除其违约责任的主张是否支持,笔者认为不宜支持。理由在于:
首先,虽然此种竞业限制条款有效的逻辑结论是当事人享有履行抗辩权,但是竞业限制义务自身特征不宜适用。
竞业限制义务是一种不作为义务,劳动者以履行抗辩权为理由而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后果,即劳动者有权利用其掌握的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从事竞业活动,劳动者一旦利用该商业秘密,往往具有不可挽回性,在不少情形下,会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完全公开化。
所以,支持劳动者的履行抗辩权会导致竞业限制条款的目的难以实现。其次,不支持劳动者的履行抗辩权,并不会给劳动者造成影响。
劳动者可以根据本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使解除权解除竞业限制条款,从而实现其从竞业限制条款中解脱的目的,由于解除前的经济补偿金请求权并不受影响,所以3个月的期限对劳动者而言并非过重负担。
二、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保密协议是否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原告与张某签订的《员工保密协议》中对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虽然该协议中未约定用人单位在竞业期限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故不因此而否定该协议的效力。
如张某依约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而请求解除该竞业限制条款。
参考资料来源:大河网-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保密协议是否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保密和(规定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竞争企业就职,或者开相关的公司)这个好像有区别吧?我现在想问的是签署的这个协议没有写赔偿合法不,有无法律效应,不是啥子我尊不遵守的问题。我辞职以后也多半不干相关行业了,只是觉得这个协议又没补偿,又不能到其他竞争公司上班,好像不合法吧?
追答技术上很难界定是否泄密,对你没什么影响,除非是你自起炉灶,经营的产品和服务和你原单位完全相同,在者代码也可以看出来...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补偿金是不是必须在合同里面写?什么时候给?我想问我现在的这个合同有效没?
追答是的。
按你们之间约定的时间。
有效。之后,但是,你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是否有效
1.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即使没有补偿金也是有效的。如果竞业限制期间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除该协议。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3. 根据该法律条...
离职签了保密协议,但没有补偿金,保密协议有效吗
即使离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没有获得补偿金,该保密协议依旧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履行了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中明确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 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生效。竞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
保密协议没有补偿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1. 即使没有支付保密费用,保密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2. 如果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3. 商业秘密是指那些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并且权利人已经采取措施加以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4.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
保密协议没有补偿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法律分析: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但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
签了保密协议但公司未付补偿金有效吗?
保密协议未包含补偿金,该协议仍属有效。然而,若保密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补偿费用,劳动者在履行保密义务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可要求其赔偿损失。1. 保密协议无补偿金是否有效?保密协议即使未包含补偿金,依然具有法律效力。若协议中未规定补偿费用,这不会影响...
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有效吗
保密协议即使未约定补偿金,仍然有效。1、即便保密协议中未明确提及补偿金,该协议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履行了保密义务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若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明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若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劳动...
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有效吗
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费用的,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1、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费用的,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劳动者遵守保密协议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
跟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没给我保密费,请问这张保密协议有效吗?
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但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法律分析保密协议内容: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
跟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没给我保密费,请问这张保密协议有效吗?
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他们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条款通常会在劳动合同或单独的保密协议中约定,并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