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6-05
需要交伙食费,伙食费标准根据本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而定,伙食费标准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财政经费保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各级公安机关在对行政拘留人员进行管理时伙食费支出的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公安机关对行政拘留期间的行政拘留人员收取伙食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安机关对行政拘留期间的行政拘留人员可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标准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0元。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根据本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具体确定当地拘留所的收费标准,并报省计委、财政厅备案。
二、各拘留所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县级以上部门核发的《票据准用证》,领购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定额票据。
三、行政拘留人员伙食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专项用于行拘人员拘留期间的伙食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四、各拘留所要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坐支、挪用。各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拘人员伙食费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8
不用。根据2009年11月公安部公布的《拘留所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拘留所经费和被拘留人伙食费按照国家规定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经费项目和开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拘留所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向被拘留人收取任何费用。并且2006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删除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被拘留人伙食费由被被拘留人自己负担的规定。
可能一些地方政府没有给付给养费,但这是违法的,可以凭《治安管理处罚法》提起行政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6-04
不用给钱,在拘留所里是不需要交生活费的。在被拘留期间的生活费由国家财政支付。《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第4个回答 2014-06-18
15天可能是总共交五百八十五,二百块钱生活费,其他剩下的是拘留管理费,如果你加餐的话还得让朋友或者家里往里存钱,具体价格还不是很清楚,一般都得贵三分之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