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同意离婚当街暴打妻子,这样的婚姻,还需不需要冷静期?

如题所述

广西柳州三江县人民法院诉讼受理中心门口发生了一起暴力事件,一名女子躺在地上惨遭男子暴打,在不断地暴力殴打中,男子甚至用脚狠踹女子头部,后被法警发现,并及时制止。

经目击者证实,两人为夫妻关系,女子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书后,男方不同意离婚,接着因为和女方言语上的争吵,双方厮打了起来。

在婚姻中受到暴力虐待的一方,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后,尚且会受到生命威胁,那么当《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真正地贯彻实施后,又会有多少人会因为这30天而不断地受到伤害呢?

2017年的6月,成都市一名丈夫殴打自己的妻子和女儿,致使妻子左耳失聪,事后妻子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出离婚诉讼,当事法官却表示,双方是肢体冲突,应给男方一个机会,并给予双方六个月冷静期,没有当庭判离。结果五个月后,妻子再次向法院提交离婚二审上诉书,显然早在决定离婚的时候,这位妻子就已经足够冷静。

在我们国家,从古至今都有"劝和不劝分"的传统,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也不知道和结婚完全没关系的和尚庙招谁惹谁了。君权、父权当道的时代,劝和更多是站在保护经济、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问题,毕竟家庭是国家的基础单位,家庭不稳,社会也会受到影响。

《民法典》诞生,就对"离婚冷静期"做出了具体解释。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冷静30天,30天后如果对方依然不到场办理手续,再冷静30天,这就是所谓对冷静期。很多网友都关心,如果在这期间,弱势的一方再次遭到伤害应该怎么办?

专家的回答是:"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家暴情况。

但问题在于,是否家暴本来就是一个主观判断,前面那对成都夫妻的案例中,即使妻子已经被打成耳朵失聪,仍被判是双方肢体冲突,并非单方面的家暴。类似的情况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美国印地安纳大学一名学者曾指出,由于一些法官对家庭暴力法律定义认识不足,在实践中更倾向于维护"防止草率离婚"的立法精神,家庭暴力即便证据充分,对其判决影响也不明显。

"防止草率结婚"和"离婚冷静期",听起来是不是很像?

一位网友曾自述自己在五年级的时候,父母的婚姻走到了破裂边缘,谁知家里的亲戚都站在统一战线,说让该网友的母亲冷静一段时间。就在这段时间里,该网友的母亲先后自杀了两次,晕厥了三次,这一切,全都来源于对方不断的语言攻击和精神压力。之后虽然母亲还是离了婚,但已经换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经过深思熟虑的一方本是迫切不已的要跳出火坑,可被总是被人劝,不如你再冷静一下?这句话就像一道无形的枷锁,让自己想要逃离的对象能继续伤害自己,说到底这样的婚姻只是继续煎熬,再长的冷静期也是无济于事。

当然,协议离婚不成,还有诉讼离婚。如果直接走诉讼离婚又行不行呢?相关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16年,诉讼离婚案的通过率每年都在下滑,被否决的数量在16年里却暴增了176%,两个数据的巨大反差都说明了一件事:即使已经闹到法院,法官的第一反应也是"你们先回去冷静冷静。"

自古以来,"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冷静期"想拯救一段苟延残喘的婚姻,也很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2-22
不需要,家暴是原则性问题!不能容忍!有了第一次还会有下一次无数次
第2个回答  2021-02-22
男子不同意离婚当街暴打妻子,这样的婚姻,不需要冷静期。因为这样的婚姻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很多时候会因此出人命。
第3个回答  2021-02-22
这样的婚姻不需要冷静期,因为男子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离婚冷静期并不能让这名男子改掉他的恶行,挽救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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