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书是由我们写的,还是由检察院写的,要怎么写?写完什么时候交,交给谁?

如题所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由当事人自己写,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书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和普通的民事起诉状是一样的,写明双方当事人信息,案由,诉讼请求即可。

    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28
刑事附带民事书由被害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代为书写。百度上有很多不错的范本,没有规定要哪种范本,基本格式正确即可。写完可以在检察院起诉时一起交到法院,或者检察院起诉后交到法院,自己去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